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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房子也能提取公积金

  自2016年5月4日起,东莞市新增物业管理费提取和装修提取两种住房公积金提取类型。其中使用公积金装修最多可以提取10万元。
  《通知》内容显示,此次新增加的福利共有两部分:一是物业管理费提取。职工每月可提取月缴存额(单位+个人两部分)的30%且上限不超1500元,可自2015年3月1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实施之日起计提。通过自助渠道办理每次时间间隔不少于1个月,临柜办理的每次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二是装修提取。职工可一次性提取当前职工账户余额的65%且上限不超过10万元作为装修补充资金。装修提取每位职工只能办理一次。
  此外,提取不仅仅限于缴纳公积金的职工本人。《通知》显示,凡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东莞市拥有自有产权住房即可提出申请,夫妻双方符合条件的还可分别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