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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发放新生儿医保待遇52万余元

  凤凰县2016年以来已为287名新生儿办理医疗保险,享受待遇274人次,共计金额52万余元。
  “我这宝贝住了8天院,(预)交了3300元,结账时医院退还1931.81元,真是出乎意料!”一名不愿透漏姓名的中年妇女在县中医院一楼报账窗口时喜笑颜开的告诉记者。
  为使新生儿一出生即可享受医疗待遇,“护佑”新生儿身体健康,提高参保人员的“幸福指数”,凤凰县汇集民智,重解民忧,逐步完善医保管理政策:即将分娩或预产期在本年度的孕妇在筹资期间可为未出生的胎儿缴纳本年度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用;运行年度内出生且错过筹资时间的新生儿,其父母等家庭应参保参合成员均已参保的,新生儿补缴全额参保资金(含各级财政补助部分)后,办理参保手续,方可享受补偿政策。同时,新生儿抵抗力弱,发病率相对较高,最易患感染性的(如肺炎、肠炎)疾病、黄疸和缺氧缺血引起的疾病,治疗费用低至一两千,高达10多万元,故许多新生儿家长积极响应这一政策,主动为宝宝办理参保手续。
  此外,经过层层严格审核把关,家长在新生儿出生前办理医保期间,若发生了医疗费用,可在办理医保后,把已发生的医疗费用依政策按比例给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