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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多地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 这些信息要记好

  河北省政府今年出台的《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指出,今年内全面完成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整合工作。2017年1月1日起,河北省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城乡居民将公平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城乡医保2合1,按照全省的“时间表”,9月起,各地要按统一后的政策组织城乡居民参保缴纳2017年费用,12月底前完成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2017年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
  【保定】11月21日起开始缴费
  11月21日至12月20日为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集中参保缴费期,想参保的居民可根据自己情况到所属村(居)委会、社区、银行等不同缴费平台参保缴费。
  每人每年统一个人缴费160元。政府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的420元提高到460元。
  具体规定可咨询市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中心电话:5065203、5051071。
  【廊坊】网上缴费截止12月25日
  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已正式开始,居民参保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12月25日。缴费标准统一为150元/人。以前未参保或中断缴费人员不再补缴。
  廊坊市医保部门开通网上缴费功能。已参保居民登录“廊坊智慧医保”平台(网址:http://lfyb.zhiscity.com)或关注“廊坊医保缴费”微信公众号或下载手机APP,通过银联、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进行缴费。
  2016年底前,新生儿可在出生之日起六个月内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秦皇岛】缴费时间至12月20日
  按照新政策,秦皇岛市2017年度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50元,缴费时间为今年的9月1日至12月20日。每年12月20日前一次性足额缴纳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办理参保;复转军人在复转后90日内办理参保。
  【沧州】正在集中办理 慢性病也开始申报
  沧州市正在集中办理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缴费标准为150元每人。门诊慢性病也开始申报,20个病种可在门诊报销。
  五保供养对象、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医保个人不缴费,由政府给予全额补助。
  为减轻60周岁及以上居民经济负担,2017年沧县将由县政府出资,统一为全县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邢台】缴费时间截止到11月30日
  2017年度参保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一律为1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2016年11月30日。
  低保户、重度残疾人等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在参保时全额缴纳费用,再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残疾部门申领财政补助。
  辖区参保或续保人员持社保卡(无社保卡持邢台银行卡或存折)及相关资料,在户籍地社区办理“邢台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代扣代缴三方协议”签约手续。然后,到市区任意邢台银行网点缴费办理。
  增加普通门诊个人账户,资金按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发生的门诊费用或住院时自负部分,年终不清零,家庭成员可共享、可结转继续使用,可继承。
  【石家庄】相关政策在制定 比往年晚一些
  今年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要整合。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交费比例不一样,待遇也不一样,都需要进行测算,测算以后实行统一的政策,好多政策都在制定。政策下来之后,石家庄社保局第一时间将在小区张贴通知,或者是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刊登缴费公告,请大家及时关注。
  提醒:缴费开始以后,一定要带齐证件,以免白跑一趟。没有参保的人员要参保的,带上户口本、身份证、两张照片(尺寸没有限制),已经参保的到银行缴费的,带上社保卡、医保卡、身份证、户口页任意一个即可。
  2017年我省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后,保障待遇实行“就高不就低”,会增加定点医药机构,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也将更加宽泛。城乡居民看病就医将更加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