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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本月全面铺开

  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东源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工作本月起全面铺开。
  按照文件精神,2016年,东源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统一为每人每年120元,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含特定病种门诊补助)提高至25万元。符合规定的特殊人群(低保、五保、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城镇伤残人员等优抚对象)的个人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发生的符合“三大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且超过住院起付标准(市内一级医院250元、二级医疗350元、三级医院500元,市外医院1000元)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市内一级医院92%、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市外医院55%,非定点医疗机构45%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