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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失业金发放标准上调至1030元

  从11月起,枣庄失业金发放标准由原来的950元上调至1030元,每人每月增加80元,五区一市执行统一标准.
  2017年,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山东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3号)文件要求,我省上调失业金标准.上调后分别为1080元、1030元、980元,枣庄属于第二档标准,即由原来的950元上调至1030元,每人每月增加80元,从11月份开始执行,五区一市执行统一标准.
  据了解,从2006年至今,枣庄已经连续十一次上调失业金标准,从当年的268元/每人每月,调整至现在的1030元/每人每月,并且最近人社部出台文件,指导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失业金标准逐步上调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明年,我市的失业金标准将有大幅度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