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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首批非营利性民办校教师养老保险改革启动

  烟台首批非营利性民办校教师养老保险改革启动,这意味着民办学校的编制外教师,也有望和公办学校有编制的老师一样,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全市首批首批24名教师自2017年10月正式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据介绍,为进一步推动教育体制改革,根据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烟台市积极开展非营利性民办学历学校教师养老保险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试点工作,促进民办教育发展.
  经学校理事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查,按照教职工个人意愿,烟台市南山职业技术学校首批24名教师自2017年10月正式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这标志着烟台市非营利性民办学历学校教师养老保险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试点工作正式迈出实质性步伐,必将为今后试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探索出比较成熟和成功的经验.
  实现非营利性民办学历学校教师和公办教师享有同等养老保险待遇,既符合当前促进民办教育大发展的需要,又符合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对稳定民办学校教师队伍、促进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