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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提至110元

  从今年1月1日起,汕头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简称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0元。从7月起按新标准发放,并将补发1至6月份调整提高的差额部分。
  据介绍,我市城乡居保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十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低档次标准(每年120元~360元)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每年480元及以上)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
  举例而言,市民李伯如果按照每年480元的标准参保缴费,政府相应补贴60元,累计缴费15年,那么他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为(480元+60元)×15年=8100元(不包含利息所得)。年满60周岁后,李伯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基础养老金(11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8100元÷139个月)=168元。其中139个月为60周岁退休对应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目前我市2016年度城乡居保缴费期已经开始,市人社部门提醒市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以家庭(户口簿)为单位,持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办理身份确认手续,由村(居)委会汇总后统一送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已参保的群众,需将今年的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指定银行账户,以便及时扣款缴费,或及时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