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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秭归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新农保同步实施

  全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7月1日启动,今年覆盖60%的地区。6月2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村社会保险科负责人获悉,目前,全市摸底调查工作已经结束,有关情况已上报待批。宜都、秭归作为全国前两批新农保试点单位,在今年7月1日启动的第三批新农保试点覆盖60%的地区的政策中,两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新农保试点同地同步实施。
  据介绍,这次全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将主要向民族自治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陆地边境县倾斜。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标志着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对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险,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大意义。
  试点工作将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通过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筹集资金,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镇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从今年7月1日起,全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试点范围覆盖全国60%的地区,明年基本实现全覆盖。在试点地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居民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政府对参保居民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参保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在内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已年满60周岁、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居民,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