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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乡居民实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017年12月,北京市政府制定出台《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今年1月1日零时,在面向城乡居民参保住院患者和急诊患者不间断服务的情况下,800多家新增原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和2000多家原城镇居民定点医疗机构按时完成信息系统升级及切换,系统运行平稳,就诊有序.
  截至1月1日16时,全市共计有843家定点医疗机构接诊城乡居民门诊患者98201人次,其中原新农合参保人员31482人次、原城镇居民参保人员66719人次,共发生医保内医疗费用744.8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208.19万元.
  目前,为农村居民制作的社保卡已全部发放至各街道乡诊社保所,并陆续发放到农村居民手中.在已完成参保登记的337.6万城乡居民中,约有86.8%的参保人员完成了首批银行扣款,部分在校学生的参保登记仍在进行中.
  市人力社保局提示,已收到社保卡并且缴费成功的参保人,需先到本人所选定点医院中的一级及以下医院或中医、专科中的一级及以下医院做首诊转诊,经首诊转诊后的180天以内,参保人员可直接到本人所选3家定点医院及A类、中医、专科等290余家共同的定点医院直接就诊;急诊不需要基层首诊,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可直接急诊就医.
  已收到社保卡但未缴费成功的参保人员,需持卡按照以上流程到基层首诊后,再到本人所选3家定点医院和A类、中医、专科等290余家共同的定点医院直接就诊,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再到居住地社保所申请手工报销.
  未收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需到参保地社保所查询本人社保卡发卡状态,可持临时卡按照以上流程到基层首诊后,就诊于本人所选3家定点医院和290余家A类、中医、专科医院,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再到居住地社保所申请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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